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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家省级报纸广告违法被通报

2000-08-25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吕贤如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24日电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今天通报了今年6月份和7月份全国报纸监测情况,对这两个月中违法广告发布率分别居全国前10名的12家省级报纸的违法广告情况进行了通报。这位负责人要求刊有广告违法内容的报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责成当地广告监管机关对已发布的违法广告进行查处。

国家工商局广告监管司屈建民司长要求广告媒体要对照监测报告中列出的本报纸广告中存在的违法问题进行自查,认真接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要强化广告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审查员的作用,尤其要加强对医疗广告、药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认真实行审查员“一票否决制”,无审查员签字的广告,坚决不允许刊登。审查员审查过的广告如果违法率居高不下,则吊销其《广告审查员证》;各媒体广告业务要严格依照有关广告法律规定,坚持对所刊登、播放的广告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

据悉,从今年9月起国家工商局将定期发布广告监测结果,公布媒体违法广告前10名名单,对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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